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17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相关要求
根据学校第17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进度安排,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研究成果,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第17期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193项(国家级51项目,自治区级142项),其中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63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0项 。
二、验收时间和要求
(一)验收时间
1. 2024年6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所属17期国家级项目和自治区级项目的结题答辩工作。
(二)验收要求
1.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新疆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要求客观准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A4纸双面打印,一式叁份报所属学院。
2.学院组织专家组,严格对所属项目逐一进行结题审查和现场答辩,各学院撰写提交学院结题验收总结,总结中须逐项写明项目的审查情况及评定建议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
3.所有结题项目的研究过程资料、结题成果(结题报告、论文等需要提交支撑材料)等须保存留档,学校将对审查结果、项目过程和结题材料进行复查通报。
4.上报材料:
(1)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如论文等(复印件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
(2)结题申请书和结题报告(纸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叁份,双面打印)。
结题报告严格按照模板规定的格式撰写(附件4)。其中,国家级项目字数不少于3500字,自治区级项目字数不少于2500字。
(3)学院验收安排、验收总结、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电子版上传)。
(4)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的实验记录等原始材料(用档案袋封装,封面标明项目编号、负责人、所属学院、指导教师、联系电话)。
(5)所有创业项目也须参加结题答辩,提交结题报告、创业相关进展与参赛获奖情况等。
三、其他
(一)各学院要督促项目组合理使用经费并在学校计财处规定时间内报销完毕,逾期未使用的经费,学校将全部收回。
(二)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进行安排和部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组织完成结题审查工作。鼓励各学院组织广大师生参加结题答辩会的现场观摩。
(三)各学院结题答辩安排请提前3天发给教务处双创中心。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17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2.新疆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3.新疆医科大学第17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教务处双创中心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