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
新医大教发〔2024〕1号
关于申报2024年第19期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的预通知
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各学院,各附院,各部、处、室、馆: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开展多样化、多层次、多学科融合的创新教育实践,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24年度第19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进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对所属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主体管理责任,教务处负责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过程督察与抽检通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时,可按照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或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自行确定管理单位,所属管理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项目来源
(一)学生团队可根据兴趣爱好及所长,结合所学专业背景,自主选题,鼓励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多领域交叉创新研究。
(二)教师利用在研科研项目,引导学生在项目的基础上,进行自主的科研创新。
(三)学生承担社会、企业委托项目选题。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均为在校普通本科生,指导教师须有本校在职教师参与组成,鼓励邀请其他高校或行业内导师加入指导教师团队。
(一)申报学生
1.参与项目的学生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积极进取,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等具有浓厚兴趣。
2.申请者范围包括全校普通本科各专业四年制1-2年级、五年制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1-3年级学生,鼓励项目组成员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3.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须为5名,倡导各民族同学混合编队,项目负责人和参与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须有具体分工,并积极参与项目研究全过程,不得挂名。
4.有以下情况者不允许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
(2)在研第17、18期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3)参与往期项目,但无正当理由退出或未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的成员。
(二)指导教师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师德师风表现良好,关爱学生,责任心强,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学院须对指导教师进行政治审查与把关,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政审证明。
2.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中级职称三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资格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由学院审查时统一审核把关。
3.每个项目可聘请1名在岗专职教师负责项目指导工作,对于跨学科的项目,可申请2名指导教师;创业训练项目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但第一指导教师必须为本校在职教师。
注:所有指导教师(包括第二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大创在研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以上(含)。
4.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担任项目指导教师:
(1)第16、17期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审查不合格项目的指导教师(包括第二指导教师),或3年内指导的项目存在撤项等情况。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三)项目实施时间为2年。
(四)已获大创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项目负责人名义或从不同学院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申报与推荐:2024年3月31日前。
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新疆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上报所属学院,学院负责政审和评审推荐工作;
2、《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附件2,交1份)按照推荐的优先次序排序;
以上材料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申报书需原版+无信息盲审版2套,命名方式为序号+学院+姓名)发至邮箱3530666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评审和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推荐:2024年4月中旬,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五、申报名额及推荐方式
为扩大项目覆盖面和学生受益面,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各学院上报项目参与学生总数不得低于本学院普通本科在校生数的10%。学校2024年第19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300项左右,学校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与答辩,确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推荐参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未入选校级项目的,学院可提出申请,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为自筹项目,由学院负责项目经费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经费管理
(一)学校将根据2024年财务预算安排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划拨至项目所属学院统一管理。项目经费分批拨付,未按期结题以及未按期开展项目的经费将回收。
(二)经费使用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经费预算执行,并接受学校监督。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联系。
联系人:高静
联系电话:2110095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
3.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教务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