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值班工作制度
根据大学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基础医学院值班工作,现
制定《基础医学院值班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基础医学楼值班要求
1、值班时间:当日 9:30-次日 9:30,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
院要求按时到岗。接班人员与值班人员做好钥匙、值班记录及值班
情况交接工作。
2、每日 2 名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名单值班,如有调换,
需征得支部书记同意,并提前将名字和联系方式发送至学院报备。
3、值班人员做好来访人员的测温、查看健康码、登记等工作,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如有进入,务必做好登记工作(详细写明人员
个人信息、原因、时间、地点)后方可进入。
4、值班人员早、中、晚对全楼进行 3 次巡查,主要针对楼内水、
电、暖、门、窗、热风幕及消防安全。重点关注卫生间、走廊、连
廊的灯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闭(需关紧、扣牢)。夜班 23:30 锁大
门,关闭大厅灯、空调、热风幕等。
5、按照《日常防火巡查记录表》项目内容做好日常巡查,填写
记录表,白班、夜班人员均需签字,及时填写值班记录表。
6、熟知应急联络电话维修电话,确保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及
时跟进维修情况。
综合实验楼值班要求
一、
值班内容
1.各实验中心按照值班分配日期, 每日安排 2 名老师值班。
1、2 号综合实验楼为基础医学院值班楼宇,值班地点:第一综
合实验楼 222 室。
2.巡查区域:各楼层(包括地下室)实验室、公共区域、实验
楼间及基础楼间连廊。
3.重点巡查区域:第二综合实验室 B06 化学品暂存间周边、
第一综合实验楼地下室生命科学馆。
4.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水、电、暖安全状况;非上课时间,实
验室内各类设备、设施及门、窗等关闭情况;消防设施安全状况
等。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不得脱岗,早退,接班人员需提前 30 分钟到岗,与值班人员做好
实验楼钥匙、值班记录本及异常情况与注意事项的交接工作。
2.如无特殊情况,工作时间只开启 1-2 号实验楼连廊下正门,
值班人员当日 9:00 开启实验楼正门(4 楼连廊下大门),晚 24:00
巡查清理完毕后锁闭实验楼正门。
3.值班人员每日巡查 5 次。早晨 9:30、中午 14:00、晚上
19:30、晚上 23:00 及次日早上 8 点前各巡查一次,每次巡查完
毕后,需按楼层填写情况说明(如1综1层无异常),如发生异常情
况,必须写清具体位置以及处理情况等。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学院领导、实验
室负责人、保卫处、后勤处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报并及时处
理。
5.学院办公室值班人员每日对值班人员值班值守情况进行
巡查,如发现脱岗、失职等情况,将向学院进行通报,如在值班期
间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处理,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
责问责。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基础医学院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