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雪莲山校区实验楼宇值班工作制度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遵循实验室“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基础医学院所属实验楼宇及实验室安全,确保顺畅运行,现制定雪莲山校区实验楼宇值班工作制度如下:
一、值班内容
1.各实验中心按照值班分配日期, 每日安排2名老师值班。1、2号综合实验楼为基础医学院值班楼宇,值班地点:第一综合实验楼222室。
2.巡查区域:各楼层(包括地下室)实验室、公共区域、实验楼间及基础楼间连廊。
3.重点巡查区域:第二综合实验室B06化学品暂存间周边、第一综合实验楼地下室生命科学馆。
4.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水、电、暖安全状况;非上课时间,实验室内各类设备、设施及门、窗等关闭情况;消防设施安全状况等。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脱岗,早退,接班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岗,与值班人员做好实验楼钥匙、值班记录本及异常情况与注意事项的交接工作。
2.如无特殊情况,工作时间只开启1-2号实验楼连廊下正门,值班人员当日9:00开启实验楼正门(4楼连廊下大门),晚24:00巡查清理完毕后锁闭实验楼正门。
3.值班人员每日巡查5次。早晨8:00、早晨9:30、中午14:00、晚上19:30、晚上23:00各巡查一次,每次巡查完毕后,需按楼层填写情况说明(如1综1层无异常),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写清具体位置以及处理情况等。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学院领导、实验室负责人、保卫处、后勤处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报并及时处理。
5.学院办公室值班人员每日对值班人员值班值守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脱岗、失职等情况,将向学院进行通报,如在值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处理,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责问责。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2110110
保卫处消防科电话:2110119
保卫处消防总控室电话:2110221
后勤处水电抢修电话:2110253
物业中心电话:2110246
新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1年11月29日